海關搜平行進口音樂光碟 (12:25)
2007年12月12日
海關人員昨日突擊搜查三區共12間店舖,檢獲162隻平行進口音樂光碟。
《二 ○○七年版權(修訂)條例》於七月六日起生效。根據修訂條例,在有關作品於世界任何地方發表後十五個月內,任何人士經銷(包括售賣、出租、或分發作牟利用途)任何平行進口版權作品(電腦軟件產品除外);輸入任何平行進口版權作品(電腦軟件產品除外)作經銷用途;或輸入或管有平行進口電影、電視劇、音樂聲音記錄或音樂視像記錄作公開放映或播放用途,須負上刑事責任。
海關是次執法行動獲得版權持有人國際唱片業協會的全力合作和支持。
行動中,海關人員突擊搜查12間分別位於旺角、葵涌和灣仔的店舖,檢獲162隻平行進口音樂光碟,總值6,480元。
他們並拘捕12名男子,包括7名店主和5名店員,年齡由22至49歲。他們現獲准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