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且不討論 post link 會唔會入到罪, 尋日講過 post咸相/甜相 link 上網分分鐘仲慘過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今日要講下好多網友唔小心做左死士(即係冒住危險出 link)。
好多人玩新聞組 (newsgroup) 或者討論區 (forum) 時見到人放link/圖, 就會好興奮咁樣回應(re)以示認同及讚許, 之但係回應時, 特別係新聞組會自動引用 (quote) 之前既資料, 當中包括埋有料既 link, 而你發出個回應 post 時, 條 link 係由你部電腦發出。你話入唔入到罪真係有排講, 但係老實講, 真係要上庭既話變數可以好多, 有可能好似古惑天皇咁最後為左令香港成為第一而祭旗。
人地做得第一個死士就話可能做晒心理同安全既準備, 又或者為左公眾利益同知情權而實行公民抗命而實行大無畏, 而你既回應只係出於一時興奮同衝動, 咁樣衰左入冊通櫃就好唔抵, 所以小弟在此奉勸大家一句, re post 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