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友放咸相被拉
- 當時雙失中,閒時在家貼咸相上newsgroup
- 某天下午二時多有四男一女警員按鐘
- 一位男警員陪我坐在廳落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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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位警員同我老母落口供
- 三位男警員入我房拆電腦入膠袋
- 搬曬所有電腦,mon,scanner,modem上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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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塔孖葉頭笠
- 先到北角警署做些手續
- 再到灣仔警署再做些手續
- 最尾到BCC總部打指模<==十隻打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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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落口供
- 二千元保釋
- 搞到夜晚十一點幾先走得
- 兩星期後再報到
- 警方決定不起訴,但要做警司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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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兩星期後見警司
- 警誡 = 教仔咁教,勁鬧,勁x,問我知錯未…咁
- 拿回二千元保釋金
- 兩個月後Call我取回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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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住我面Format了電腦HDD
- 但Format到一半hang了機,佢地又趕住lunch…便放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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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HDD內data還在
- 跟手一個月去見政府社工
- 兩年內不再犯刑事,file便正式delet
我讀大學時因有人乞入大學終端 server 被調查
- 有日無啦啦有兩位職員一個後生既同一個老既, 邀請左我去一間好鬼大既會識室
- 然後拎左一大疊 print out, 原來係我網頁每一個 page, 佢地唔出聲我以為佢地係我 FAN 屎
- 跟住其中一個後生既開口問, 做乜事你唔係讀電腦, 又會識咁多電腦野
- 我話係呀, 簡單野
- 跟住佢話發現有個 IP 入侵左大學既 server, 懷疑同我有關, 然後俾左堆 log 我
- 我話, 係呀, 依台 server 我知邊度, 係警察XXXX既, 可能佢台機俾人乞左, 然後再入侵你地台server, 我俾佢地電話你通知佢地
- 放人, 完